第一条【制定目的】 为规范商户店铺命名规则,维护宝码网店铺命名管理秩序,保障商户合法正当权益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宝码网服务协议》等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【适用范围】 有关商户店铺命名规则、注意事项等规定或要求,均需严格遵守《宝码网铺类型及命名规则》。
第三条【注意事项】
商户入驻互站网,应当按照要求设置店铺名称,商户在选择店铺名称时需注意以下事项:
(一)店铺名称一旦生成,商户将无法修改;店铺命名条件不符合本规则约定,或存在侵权情形除外。
(二)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,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,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,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。
如遇店铺名称已被占用等特殊情况,互站网有权进行适当调整。
(三)店铺名称不得少于4个字符且不得超过30个字符。
(四)店铺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:
1、有损于国家/社会公共利益,或有损民族尊严;
2、含有封建文化糟粕/有消极政治影响/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/带有民族歧视内容;
3、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,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;
4、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/国际组织名称;
5、政党名称/党政军机关名称/群众组织名称/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,或国家领导人/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;
6、有不文明/格调低级/庸俗等不雅词汇;
7、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品牌名称/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;
8、店铺名称使用注册商标标识的,出现对标识进行任何的修改或其他可能造成对商标侵犯的情形;
9、其他法律/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(五)店铺命名同时需要符合下述禁止性规定:
1、店铺命名中不得含有“宝码网”及其关联公司类字词(宝码网自营店铺除外);
2、不得使用“官方”等字词;
3、其他微码商城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禁止使用的相关字词。
【说明】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,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,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,将于规定时间生效,如有修改,将另行公示。